以后的免税资格复核工作每3年开展1次, 第二十九条 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如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失信情况,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新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名单未能在下年度1月1日前印发,调整内容包括:增加或删除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 第十九条 已享受政策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于每年3月1日前将《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年度执行情况表》(见附件4)报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 第二章 免税资格申请程序 第四条 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免税资格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1次,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 五部门联合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07-31 | 发布者:小编在线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导 读 为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